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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城小区5号楼四层办公用房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公交公司 日期:2024/3/11 查看次数:450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36号天城小区5号楼四层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0423786
报名开始时间2024-03-11至2024-03-29 17:00:00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4-04-01 09:00:00至11:00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
(年)
天城小区5号楼四层办公用房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36号天城小区5号楼四层
28(含税)
1011.92
5(自租赁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含1个月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先支付,后使用。租金按月交纳,第一个月租金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交清,以后每个月租金在租赁当月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交清。如因合同提前终止、解除导致最后一个支付周期不满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天数计算租金。
2、租金递增方式:每合同年度租金递增3%。
3、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向出租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3个月的中标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实际中标价格为准)。
4、装修期:免租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但装修期内的水电费、物业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用途:仅限办公或者商务金融使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在本次租赁期限内,不允许对建筑物主体结构和外立面进行改造。
6、计租面积说明:建筑面积为1011.92平米,共22间办公室,含7个停车位不计租金(临时性)。
7、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8、竞价保证金:50,000元。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移交。
10、主体建筑为框架结构。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成交单价×建筑面积(1011.92平方米),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承租人用水、电量以双方认定的计量方式为准,(水费4.8元/吨、电费1.2元/度,结算金额以出租方开具的收款收据为准)。如遇政府调价,则按政府调价幅度做相应调整。物业费、卫生费(含垃圾清运)、滞纳金、停车场包干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装修期免租金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该期间不予计算租金,但装修期内的水电费、物业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要求将履约保证金冲抵租金、水电费、滞纳金、停车场包干费等费用,或作为第三方损失的赔偿金。
7、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0天内,必须到合同履行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或相应的其他手续。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扣除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8、如承租人提供的材料被证实为虚假材料的或将承租的房产用于租赁用途以外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租赁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出租方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需按照本竞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承诺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如果承租人放弃中标,在此情况下,出租方重新组织招租。出租方则通知其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将承租人记入不良诚信档案。(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1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转借、转租、设置抵押、质押等。
12、出租方在相临的紫阳公交停车场,协调无偿提供7个停车位供承租人临时停放小车,但出租方不负管理责任。如遇到不可抗力或场地建设改造事由,出租方收回停车位,停用至不可抗力消失或建设改造完成。
13、凡遇拆迁、整体出让或政府规划等非人为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4、合同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应自行搬离有关物品并清理遗留物,设施无偿无条件完好移交出租方,不得破坏,否则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含采取停水停电等相关措施),处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承租方应予以补足。
1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竞得人将被取消竞得资格,没收竞价保证金:
1)竞得人提供虚假竞价材料骗取中标的将被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2)竞得人未按竞价文件规定与出租方签定租赁合同视为竞得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予以没收;
3)恶意串标、围标的;
4)竞得后放弃竞得资格的。
16、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平台无关。
17、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18、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办公或者商务金融使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在本次租赁期限内,不允许对建筑物主体结构和外立面进行改造。
3)须承诺竞租前可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的所有情况。今后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须承诺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无任何行贿、犯罪、无不良履约行为。
5)须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6)须承诺不得有下列行为: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抵押、质押的;将承租房屋擅自转借他人;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改变用途或损坏房屋的;拖欠租金等各项费用连续十天或累计三十天以上的;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将临时性停车位转租、转借的。
7)须承诺因政府需要用地,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人,承租人需承诺应无条件服从搬迁,双方均不负法律责任。
8)须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9)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于签订租赁合同前将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9、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承诺书》。
个体工商户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交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经营者签字摁手印);
②提供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承诺书》。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29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4年3月29日17时前至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4年3月29日17时前至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3月29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83202113。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4年4月1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3(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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