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车载智能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GJCZ-2022003)(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拟邀请贵单位为询价单位,请贵单位于2022年7月6日北京时间17:30前来我司办理报名手续。
一、标的物、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标的物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估数量
(套) |
最高控制单价
(元)
(含税) |
合同期起始时间 |
交货时间、地点 |
车载智能专用设备 |
每套设备需包含1台智能服务终端、1台计价器、1台服务评价器、2个车载摄像头,其他详见《询价文件》 |
100 |
4485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止 |
成交的供应服务商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合同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注:
(1) 供应服务商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2) 价格应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税点为13%;
(3) 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采购的车载智能专用设备实际需求以供货通知为准,据实结算。采购人预估的采购数量不构成对设备采购数量的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有可能低于或高于预估数量,采购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向成交的供应服务商采购,成交的供应服务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主张违约责任,采购合同的其他条款合同双方仍应继续履行。
(4) 成交的供应服务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的供应服务商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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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内容
2.1本项目为车用出租车智能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要求供应服务商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货物及服务。
2.2所涉及的相关服务包括设备安装及调试,设备平台对接、售后及保修、备件更换服务及采购方原有设备软件升级等。
3.服务要求: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文件以及询价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文件、采购人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等要求。
二、供应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单位;
2.报价人若非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则应得到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报价人销售投标设备的授权书(原件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供);
3.要求报价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全新的、原装的、最新标准的、高质量的、功能符合所用要求的设备,产品质量符合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以及设计要求、标准和节能技术规格及要求;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限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本人办理报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其授权代表办理报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6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询价资格;
二、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8970元人民币。
参加询价的供应服务商必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或一般性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将询价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存款账户:
单位名称: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35001610007050014643
开 户 行:建行福州市城东支行
供应服务商在缴纳询价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2022003车载智能专用设备询价保证金”。
2.2参加询价的供应服务商应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办理相关汇款,以确保询价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询价保证金如数到帐,并到我司开具询价保证金缴交收据。参加询价的供应服务商的询价保证金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2.3未成交的供应服务商保证金在询价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成交的供应服务商的询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三、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询价会时间及地点
1.参加询价的供应服务商应于2022年7月8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54号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我司不予受理。
2.询价会时间:2022年7月8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公开询价,请参加询价的供应服务商或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不另行通知。
3.询价会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54号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54号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三楼综合部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598882
邮箱地址:877729487@qq.com
五、项目信息如有变更,我司将会通过以下网站进行公告,请各潜在报价人实时关注。
福州公交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fz-bus.cn/zhaobiao.asp)
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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